中共中央要求严处不合格党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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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8:19 汉网 | |||||||||
中共中央政治局昨天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会议指出,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意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来源: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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