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举行实施邮政条例新闻发布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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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8:20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姜美)昨日,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自治区邮政局联合举行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新闻发布会。 为了确保邮政通信安全、畅通,维护国家利益、邮政用户及邮政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区邮政市场秩序,促进邮政事业发展,自治区人大制定并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5月11日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在全区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条例》共7章42条,在现行《邮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邮政应承但的责任、义务和应享有的专营权和行业管理权,并对邮政的规划与建设、普遍服务、保障措施、管理和监督、法律责任,以及自治区各级地方政府应给予邮政的具体扶持措施等方面内容作了较为全面、细致的规定。 自治区领导马骏廷、项宗西到会并讲话。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