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延误处置不力将撤销经营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8:20 现代快报 | |||||||||
综合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民航总局最近出台了发生航班延误后,对旅客进行补偿的指导意见。经济补偿可以采用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多种方式,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实施办法,从7月1日起实施。 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负责人介绍说,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外,
这位负责人介绍,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情况将与航线(航班)经营权挂钩。对今年上半年航班正常率、航班计划执行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航空公司,在审定下一航季航班计划时,限制其航班总量的增加;对前一季度航班正常率较低的航空公司,停止审批下一个季度的加班包机飞行,在运输旺季,有限制地审批加班包机飞行;对擅自改变所给定的航班时刻,或售票时刻与公布时刻不一致的航空公司,撤销此航班经营许可和飞行时刻;涉及旅客多、时间长且处置不力的延误事件的责任公司,暂停或撤销此航班(或航线)经营许可。旅客强占飞机违法 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旅客因航班延误而强占飞机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应以正当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春节和“五一”黄金周期间,在一些机场发生了旅客占机、罢乘或殴打、辱骂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事件。民航总局已要求航空公司首先从自身找原因,改进工作,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作者:记者 林红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