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抗菌药明起留姓名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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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8:2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顾盈华) 不一定要凭处方,上海市民也能在本市药店买到抗菌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去年年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的处方才能销售抗菌药。不过,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将采取平稳过渡的政策。
不凭处方,并不表示上海对抗菌药物放松监管,目前只有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药店才有权不凭处方销售抗菌药,且销售抗菌药必须有药师把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龙兴指出,当有市民要购买抗菌药时,执业药师必须告知消费者抗菌药的危害,对购买抗菌药的消费者进行劝阻、提醒;对于坚持要买、急需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在药师指导下,实行登记销售、限量销售。执业药师要把购药的消费者的姓名、电话、购药品种数量一一记录在案,必须做到可追溯性。 长期以来,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已经产生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安全用药管理办法。为什么在上海要实行过渡政策?市药监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两大原因:一是医院处方流动困难;二是医院药价高出沪上众多平价药房。 记者从市药监部门了解到,曾有咨询公司做过调查,上海一个月里仅有30张处方流入全市110家医保定点药店,处方外流比例在京沪穗三地中最低。长期以来,上海市民有了小病进药房的习惯,如果“一刀切”地暂停药店零售抗菌药,将给市民购药带来极大不便。药监部门希望,通过过渡期,上海市民能够逐步接受“抗菌药凭处方卖”的观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