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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邮件注册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8:37 汉网

  明起,注册企业将变得更便捷。国家工商总局4部关于企业登记制度的规章:《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明起施行。市工商部门正在研究落实新规章的相关事项。

  根据新规,申请人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注册企业。申请人发邮件后,根据具体情况,工商部门上门进行审核,或要求申请人携带指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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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工商部门办理。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了必须审批的和企业自由申请的经营范围,减少了让企业摸不清的审批事项。除有前置审批要求的经营项目外,进行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可自主选择一种或多种经营,而不必像以前一样,必须将经营项目区分为“主营”和“兼营”。(记者宋雪飞通讯员张镝)(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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