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乱授学位要严处 粤将引中介监控高教质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12 新华网 | |||||||||
针对我省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省政协委员柳柏濂曾提交提案,建议建立研究生教育监控体制和考核体制。日前,省教育厅就此作出答复:对高等院校降低标准,乱发放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将引入中介机构,对高等教育的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数量增长过快致研究生不“值钱” 目前,我省共有博士点近300个,硕士点达700多个。据统计,去年在校研究生2.8万人
对此,省政协委员柳柏濂在《加强研究生的质量管理》的提案中说,很多学校研究生的教学采取放羊式,或把研究生作为“服务生”的并不鲜见,有些高校把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经济包干的形式,有的教授一人竟带了10多个博士生。此外,目前在校的各类研究生,有些把攻读硕士、博士作为暂时找不到工作的权宜之计,“有心炒更,无心向学”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连研究生论文都找枪手代写。不搞研究教师不宜当导师 针对以上问题,柳柏濂建议,应建立研究生教育的监控体制和考核体制。建立研究生教育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导师的资格评估,不搞研究的教师不宜当导师,导师的资格应以实绩而不仅仅以职称来衡量。适当调控导师带研究生数量,并保证研究生导师每月补助及时兑现。对研究生论文中的学术腐败一票否决,并建立导师的学术责任制。调控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 该提案提交以后,省教育厅在近日作出答复:当前我省研究生培养工作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将强化高校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的规章制度建设,增加学位论文校外专家通讯评议的比重。对达不到学位要求者,坚决不授予学位。同时,将加强研究生导师资格的遴选,适当调控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 省教育厅还表示,将在高等教育中引入中介机构,依靠中介机构对高等教育的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促进高等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声誉。对高等院校降低标准,乱发放学历文凭、学位证书,以及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学术腐败行为,将依照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记者/林亚茗 徐林 通讯员/刘国贤)(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