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行政许可法》实施 我市取消5项行政许可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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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25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7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获悉,6月28日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自行设定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取消。同时,确认73个部门和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有权利实施行政许可。 取消的5项行政许可项目是:烟台市财贸办公室的市场和大中型商贸服务设施建设审核
确认73个部门和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其中行政机关53个,事业组织20个。这些行政主体应当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许可;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否则,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权利拒绝、检举和控告。(记者 刘海玲)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