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竟开餐饮发票 深圳某开发商被疑偷税漏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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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35 新华网 | |||||||||
本报连续两日报道后,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深圳市相关部门正在着手成立对此事件的调查组。另外,兴华苑业主又向本报记者投诉了他们在购买该房产时,开发商没有给业主开具正规发票,有很多业主拿到的只是收据等问题。买房未得正规发票 兴华苑业主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1996年向开发商交了100多万元的房款,但当时,
随后记者向深圳市地税部门咨询了解到,在房产交易中,开发商给业主的发票只能是“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如果用其它行业的发票,都是不允许的,是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老管家8年未公开账务 记者了解到,兴华苑小区原管理处兴华达物业管理公司是兴华地产公司(兴华苑开发商)的全资子公司。“但该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管理了8年,账务和账目从来没有向业主公告,在临走时,连财务移交手续都没有与新公司办理。”业委会主任张斌讲。 张斌还告诉记者:“2003年4月25日起经兴华苑业主大会表决,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就与兴华达物业管理公司解除物业管理合同,但物业公司赖着不走,并对小区业主采取威胁,用停电、关电梯、切断有线电视,不倒小区的垃圾等手段逼业主们就范。” 张斌随后向记者列举了当时发生的几件事情: 2003年6月29日凌晨两点,物业管理公司请来外面十几个黑衣大汉,到小区倒汽油恐吓业主被发现; 2003年8月初,A栋402业主林样兴因售房合同问题去找物业管理公司,被物业管理公司内两个不明身份的人殴打; 2003年9月18日、19日早上,管理处水电工把小区四栋楼里的电梯、公用通道的电灯,有线电视的电源全部关掉,致使一位70多岁的老阿婆出门时因通道漆黑摔倒。 “像这类事件,在业委会决定赶走兴华达物管公司期间,时常发生。”张斌告诉记者。(记者/甘雪明)(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