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报复老板凌晨制造爆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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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53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于翔刘志敏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河北省沧县来津打工男子白某,为报复其所在砖厂老板,凌晨制造爆炸事件,欲置老板于死地。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爆炸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白某原在被害人赵某经营的砖厂打工。因赵某拖欠其工资且多次催要未给,白遂产生报复赵某之念。事发当日3时许,被告人白某用三轮车携带预先购置的煤气罐、脸盆及盛满汽油的白色塑料桶,窜至北辰区大张庄镇某村一胡同内。而后,白将煤气罐放入脸盆,并向脸盆中倒满汽油后,将该装置放于胡同内赵某家北房的西房山处。后白点燃汽油,引起煤气罐爆炸,致赵某家西房山上墙皮大面积剥落,窗户玻璃震碎。赵某邻居王某、张某家窗户玻璃亦被震碎。 证人王某证实,事发当日凌晨3时30分许,其正在睡觉,突然“咣”的一声巨响,感觉床剧烈震动,又听见家中的玻璃掉在地上的声音。他起来出屋后,听见对门邻居张某喊他。他出院后看见胡同内有一辆三轮车,地上有一块铁片,还有一个白色塑料桶,并有浓烈的汽油味。他便打电话报警。证人张某证实,事发当日,他在家中睡觉时听见一声闷响。被惊醒后,发现家中窗户的玻璃被震碎了8块。打开院门,看见赵某家西房山处有一辆三轮车,胡同内有很浓的汽油味,地上散落着被炸的煤气罐碎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