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刀砍伤执法队员男子涉嫌妨害公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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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53 每日新报 | |||||||||
宫伟孙华红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孙华红】一名在路边卖螃蟹的男子因综合执法人员对其违章占路进行清理,竟然持菜刀将综合执法人员砍伤。日前,该男子被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指控中称, 2004年 2月7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毕某某与其妻子在河北区金钟河大街某洗浴中心门前卖螃蟹。河北区综合执法大队在对其违章占路进行清理时与其发生冲突。被告人毕某某从家中拿来菜刀,将执法队员李某某头部砍伤,逃跑后被警方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毕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277条,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