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费 7月1日起由街道社区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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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0:2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从7月1日起,原企业已破产、关闭或委托管理,且在福州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窗口办理养老保险续保的近万名原国企人员,其死亡丧葬补助费由街道社区申报。近日,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下发通知,对此作出相关规定。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有16万人进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但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补助费,大多由原企业负责核实后申报。而近万名原企业已破产、关闭或委托管
对现已解散、关闭、破产的企业且没有留守处,无法办理申报丧葬补助费的,也可参照此办法。 三类人员的划分 凡是在原企业下岗的职工,并在福州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窗口办理续保,并办理退休的人员(社保代码尾数四位为3999),灵活就业现已退休人员(社保代码尾数四位为6999),企业实行托管现已退休人员(社保代码尾数四位为3666)。 死者家属申报程序 死亡丧葬补助费由死亡退休人员家属向社区劳动保险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提供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书(福州市死亡人员证明书)或医院死亡证明书原件,退休证原件,由社区工作站受理、审核,并填写《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报表》(一式三份),签注意见后向街道上报。福州市社保公司经审定无误,在次月10日前将死亡丧葬补助费拨至死者工商银行养老金存折账户上。 丧葬补助费和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依照省人大有关规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发给。1998年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不满120个月的,按其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的余额由继承人领取。 骗取养老金处5至10倍罚款 对已死亡的退休人员隐瞒不报,其家属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或以其他形式骗取基本养老金的,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将依照规定,立即停止其养老金待遇的支付,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追回款项,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处以该款项5至10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冒领基本养老金拒不退还的,劳动保障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报记者 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