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7月17日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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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1:01 河北日报 | |||||||||
本报6月29日讯(张少华、薛惠娟)今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7月17日在石家庄召开。 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评议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2名省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关于对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2名省政府组成人员述职评议考察和听取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河
会议还将审议《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和《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关于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保留的建议(草案)》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等3项议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若干意见(草案)》和许淑凤等20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草案)》等两项议案,审查批准《邯郸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将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作田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士儒、何少存、白录堂、韩葆珍、王加林,秘书长韩生雨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