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9家“资源型”企业享受“两税”优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1:0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昨日公布了今年第一批认定的19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及产品,这些企业在增值税或所得税方面将享受到相关优惠。 据了解,建材行业的福建省龙岩紫金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大田华佛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市天平武夷水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以及林业的三明市绿佳美苗木有限公司、永安市森发技贸有限公司、温州木材集团福鼎绿星人造板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今年我省首批资源
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有关人士称,凡利用“三废”(废气、废渣、废水)进行生产产品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其中建材企业将在增值税方面享受“先征后返”的退税优惠,而林业企业利用小角料生产产品的,将在所得税方面享受减免5年的优惠。 本报记者 饶锋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