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法》向全国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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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3:1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肖玉)记者昨日从《国家教育考试法》课题组负责人、市招生自考办李化德主任处获悉,《考试法》草案及立法说明已送北京,目前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李主任介绍,与此同时,国家教育部已成立项目工作组,并请外交部委托驻外使馆收集国外教育考试方面的立法资料,特别是教育考试制度比较完善的欧美国家和朝鲜的立法资料。
在广泛征求意见之后,以重庆市招生自考办牵头的课题组,将结合意见和有关资料进行最后修改,9月将结束课题,以草案定案形式正式报送有关部门。 李化德指出,在《考试法》草案中,专列了“法律责任”一章,处罚代考等严重作弊行为。李化德同时强调,行使处罚权的同时,将提供被处罚者更广阔的法律救济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