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村支书选举须有民众信任票和党员选举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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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3:3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湖北广水6月30日电(通讯员张志峰 记者从玉华)群众先投信任票,党员后投选举票———湖北省广水市实行“两票制”推选村支书,以解决村主任和村支书两个班子互相扯皮的老大难问题,走出了“海选”村支书的新模式。 这一群众创举源于“青堆事件”:1998年,因广水市骆店乡青堆村支部书记陈某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村民对之十分不满,3次集体到省委、省政府上访,要求撤换这个由
后来,该村群众提出由他们自己直接推选村支书。广水市委经认真研究后决定:先让全体群众(含党员)对村里的党员投信任票,再由党员投选举票,以“两票制”决定村支书人选。群众选出了自己满意的“一把手”,工作局面很快被扭转:村民主动上交“三提五统”,积极出工搞村务建设,开大会时一家至少去一个人。昔日“问题村”面貌焕然一新。 广水市于是趁热打铁,当年在全市523个村中选出不同类型的123个村试行“两票制”,结果很受群众欢迎。 广水市还对“群众投信任票,党员投选举票”进行了规范,并在实施中严格做到两结合: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公认原则相结合,既不干涉群众意愿,也不放任自流,确保人选质量;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化、规范化相结合,充分扩大民主,确保规范。两次投票均秘密填票、公开唱票、当场宣布结果。 在2002年村支部换届中,广水市在全市523个村支部中全面推行“两票制”。与上一届相比,新当选的523名村支书平均年龄下降了3.3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占98.4%,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并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占85.6%。基层干部群众认为,“两票制”解决了村支书的群众基础和对谁负责的问题,为农村民主政治改革提供了新思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