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五项政策 全方位支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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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7:2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为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日前,我省出台五项优惠政策,并要求工商和税务部门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支持。 据了解,今年是我省毕业生数量继续以较大幅度增长的一年。全省毕业生达14万多人,比上年净增3万人。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
这五项优惠政策为:1、对于毕业生新办从事咨询(包括科研、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给予自开办之日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优惠;2、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给予自开办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3、毕业生新办从事公益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的,自开办之日起,可减征或免征1年企业所得税;4、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新办企业,可自创办之日起,减征或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5、提倡和鼓励毕业生采取灵活方式和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也要用于为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创业活动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对为本单位提供劳务的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黑龙江日报) 作者:周小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