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视察监狱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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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8:05 天津日报 | |||||||||
刘佩明吴学婵 本报讯(通讯员刘佩明记者吴学婵)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视察了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天津市监狱,认真听取了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关于本市法律援助及监狱工作情况汇报,对本市法律援助工作和监狱工作提出了要求。
邢军在讲话中对本市法律援助及监狱工作在维护本市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监狱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赋予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在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监狱工作新方法、新思路,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法律援助工作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我市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通过的《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整合全社会资源,同心协力搞好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进一步明确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内涵,切实组织好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不断加快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