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今起实施 69个省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确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8:08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济南6月30日讯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今天传来消息:我省日前已确定69个单位为省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未经公布的单位和组织均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自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据了解,省清理办公室共收到66个省政府部门或中央驻鲁单位报送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92个,经过审查清理,确认具有行政许可权实施主体资格的为69个,其中行政机关54个,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确认资格的54个行政机关可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15个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此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省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按照其规定执行,省政府不再另行公布。对于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由同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确定。(张子扬 吴允波) 责任编辑:赵振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