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取消24项非许可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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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8:24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房敬学记者邵海峰)税前弥补亏损核准、工效挂钩企业绩税工资核准、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这样一些名目繁多的行政审批项目今后将与我市的纳税人告别。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为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地税局从7月1日起取消24项非许可审批项目。此前,市地税局于今年5月已通过市政府公告取消了19项非许可审批项目。
被取消的很多非许可审批项目,都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取消后企业的负担将大大减轻。此外,市地税局还对该局自行设定的“办税人员资格认证”审批项目也予以取消。据估算,仅此一项,全市数万个纳税人就可以减负达480万元。“办税人员资格认证”审批项目取消后,市地税部门将以多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免费辅导等服务。 对于公布取消的非许可审批项目,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各基层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对保留的非许可审批项目,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规范审批程序。 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我市地税部门作了充分准备,要求负责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各基层局,于7月1日前在办税大厅设立公示板,公布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纳税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凡没有公布的事项,都不能作为决定许可的条件。 此次取消的地税系统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1企业税前弥补亏损核准 2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 3外籍纳税人固定在一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审批 4纳税人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改变审批 5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批 6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审核 7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核定 8应税外国企业代表机构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算征税审批 9对外籍个人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审批 10对外籍个人在中国期间取得来华之前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核准 11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补贴收入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审批 12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审批 13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审批 14部分行业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审批 15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16工效挂钩企业计税工资核准 17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 18关停企业闲置和尚未利用的占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审批 19微利、亏损企业,企业停产、撤销后原有房产闲置,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免征或暂不征收房产税审批 20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申请法定减免税审批 21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资企业、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 22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的职业资格认定 23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审批 2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