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退休后东窗事发 退位局长领刑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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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8:46 桂龙新闻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特约记者林泉 通讯员吴杰雄 王浙安王广民)宾阳县交通局原局长吴受新怎么也想不到,刚退休一年便东窗事发。近日,吴受新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至此,曾在当地引起巨大反响的局长贪污受贿案终于尘埃落定。 修公路--虚报冒领土地补偿费
现年61岁的吴受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1991年南柳高速公路修建时,在宾阳县路段沿线征用了甘棠、古辣、和吉、王灵等乡镇的农户土地。然而,南柳高速公路宾阳分指挥部则通过违规操作,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和受灾款共计617645.40元。得手之后,时任宾阳县交通局长、南柳高速公路宾阳分指挥部领导的吴受新与其他人授意将钱存入“小金库”,伺机集体侵吞。1999年9月,吴受新认为已风平浪静。于是迫不及待地与分指挥部人员将这笔钱集体私分,吴受新分得31700元。 2000年底,南柳高速公路宾阳分指挥部解散,以18000元处理了遗留的一辆面包车。宾阳分指挥部又将这笔钱集体瓜分,吴受新分得2250元。 帮牵线--“笑纳”建筑工头5万元 在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意贪污的同时,吴受新还通过工程发包,捞取好处。南柳高速公路修建时,建筑工头韦某通过一番“努力”,认识了年届六旬,即将从局长“宝座”上退位的吴受新。经过“鱼饵”试探和“感情”投资,两人关系迅速“升温”。于是,韦某便要求吴受新在南柳高速公路工程承包方面给予“关照”,并表示“意思”。吴受新便授意宾阳县交通局下属的某桥梁公司经理王某将总价约500多万元的高速公路线外工程发包给韦某。韦某领到工程款后,于1997年底的一天来到吴受新住处,将报纸包好的5万元交给吴受新,以表“谢意”。吴受新笑而纳之。 2000年春节,吴受新与他人在黎塘镇吃饭。吴受新又趁热打铁,叫在座的工头韦某“意思”一下,收取了韦某1000元封包。 法难容--东窗事发沦为阶下囚 2002年6月,吴受新退休。他原以为从此可以休闲自得,安度晚年了。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年年底,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吴受新有经济犯罪嫌疑,检察院即顺藤摸瓜,开展调查。经过半年多的调查、走访、核对资料,吴受新涉嫌贪污、受贿的问题终于水落石出。2003年4月,检察机关依法传讯吴受新。在证据面前,吴受新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当年6月13日,吴受新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来源:当代生活报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