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还是录播成庭审辩论焦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8:4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今年4月2日,彩民秦某看了电视节目,以为自己中了15万奖金。可第二天却得知电视台误播了开奖录像,他并未获奖。秦某便将福彩中心告上了徐汇法院。昨天下午,此案开庭审理,整个庭审主要围绕着彩票开奖过程是直播,还是录播展开。
原告秦某认为:根据彩票的投注指南,“幸运37”于晚19点45分截止当期投注,20点07分在东视摇奖。既然写明是“实况”,摇奖过程就应该是现场直播,而非录像。 被告的代表陈律师则说:实况分直播、录播、重播三种,电视台播出的开奖实况属录播。对于此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