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变更土地使用权 市国土房管局:严重违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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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8:48 新华网 | |||||||||||
放下手中事,直奔国土局和行政服务中心———荣昌城区许多家庭最近忙着同一件事:赶在7月1日前,把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因为从今天开始,变更收费就要涨10倍了。 办证人员应接不暇 6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荣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时,县国土局窗口前挤满了人,3名工作人员忙得不亦乐乎。这与其它部门窗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吕盛的家在荣昌县城宝城路温馨花园,有80多平方米,为了给土地“变性”,他请了一天假,“不然办不下来。人太多了!” 办证程序是先到国土局资料室,交20元,查出房屋档案,然后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按每平方米5.6元的标准交纳土地出让金,将国土证上的使用权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 一旁清闲的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同情”地说:“那边人太多了,数钱都数不过来。” 7月起收费涨10倍? 在行政服务中心上班的一保安说,国土窗口打拥堂的场面是10天前开始出现的。“为什么?全荣昌都晓得———7月1日以后再来办理变更手续,收费要上涨10倍。” 在堆满住房土地划拨转出让审批表的县国土局局长办公室,局长郑治向记者证实了这种说法。他说,这是县里制定的优惠政策,早在2002年就开始实施了。“7月1日开始,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们要依法行政,到时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土地出让金收费可能达到几十元一平方米。”他们给全县各单位和开发商、物管公司都发了通知。 记者要求看看关于这项“优惠政策”的文件,郑说:“没有文件。变更是自愿的,我们没有强迫。” 据悉,以荣昌县的地价标准,现在按每平方米5.6元的标准交纳的土地出让金,7月1日开始将“达到”50-60元。于是,集资房、占地还房的业主,以及更多的购买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房的业主,纷纷抢搭“末班车”给自己的房子“变性”。此外,记者了解到,荣昌县近几年来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多为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 市国土房管局:严重违规 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利用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该局【2002】626号文件,我市划拨土地上的已建成住房,要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最低应不少于其基准地价的10%%,荣昌属于8-15级土地,其县城的最低土地出让金应不低于50元,荣昌县的做法如果属实,则远远低于标准(记者注:仅相当于基准地价的1%%)。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将带来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他们将进行调查并责令改正。本报记者刘虎 什么是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政府按土地级别、用地类型或区段位置评估确定的平均价格。它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和进一步评估标定地价的基础,是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地产税的依据,也是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投资的决策参考。(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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