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再上调 两档分别增加80元和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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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9:06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珂仪实习生徐贤妍)昨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分别增加80元和50元。作为“富民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是我市自1995年以来第9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此番调整后,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40元增加到62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来的每小时4.6元调整为5.2元,无锡市区(包括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执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井下、高空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等,也不包括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