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大学生凶手昨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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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0:11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李炳霞王海鹰 摄影张家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李炳霞王海鹰】因感情问题杀死本市某学院学生董某的被告人曹杰,昨天被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枪决。同时伏法的还有故意杀人犯周志省、赵玉河
故意杀人犯曹杰,现年21岁。曹杰与女友申某原是高中同学。申某考入天津某学院后,告知曹杰其已和本校同学董某交朋友,并向曹提出终止恋爱关系。2003年11月1日,曹杰携带事先购买的一把菜刀,窜至天津某学院,采取欺骗手段,将董某骗至本市北辰区一偏僻处。而后,曹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对董某施以威胁,让董与申某结束恋爱关系。遭董某拒绝后,曹持菜刀朝董某头部、颈部等处猛砍十余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现年 51岁的故意杀人犯周志省系黑龙江省人。 2003年12月28日,罪犯周志省按事先约定,来到本市北辰区被害人张某住处。与张某发生两性关系后,二人因故发生争执。周志省遂生杀人之念。而后,周持随身携带的工具“刨锛”猛击张某头面部数十下,致张当场死亡。 故意杀人犯赵玉河系黑龙江省依安县农民。2001年初,罪行赵玉河与在本市静海县打工的李某相识,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因经济问题分手,李某到其妹妹家暂住。为此,赵玉河迁怒于李某妹妹的家人,预谋报复。2002年9月18日晚,赵玉河持木棍窜至李某的妹妹家,持木棍先打李某妹妹,并追打至屋外,致其轻伤。后又持木棍朝李某妹妹的两个女儿头部猛击数下,致一女孩儿颅脑损伤当场死亡,另一女孩儿的损伤程度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