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招警八考生要依法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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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今天是《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第一天,记者上午从省信访局得知:芜湖8名招录警察的考生,认为在体检中受到不公正待遇,准备按照《行政许可法》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6月29日,省信访局接待室的人员接待了从芜湖赶来的8名信访者,他们反映在参加当地招录警察体检时被通知不合格,他们要求复检被当地人事局拒绝。后来他们却发现,有个
陈律师认为:从今天起他们可以依照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他们觉得自己在招考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直接向当地人事局递交申请要求进行体检复检,按照《行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对他们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也就是说,当地人事局必须要对他们的申请作出答复,若不答复视为接受,即接受他们要求体检复检的申请。 (石莉)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