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婚外恋”要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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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1:42 汉网 | |||||||||
笔者近日从枝江市国税局获悉,该局作出的“凡有婚外恋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引咎辞职”的规定已实施了一年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领导干部因此辞职的。不过,当地市民对国税局的这一规定还是纷纷叫好。 根据该局的这份文件,该局将“婚外恋”定义为“生活作风不检点”,解释为“与自己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两性关系”。
规定出台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有的市民认为,现在什么年代了,还把生活作风问题作为任免领导干部的依据,是不是有点苛刻?但在一份调查问卷中,每百人中就有93人赞成国税局这一规定,既不反对又不赞成的4人,反对的只有3人。大部分持赞成意见的市民认为:“婚外恋”是已婚者的道德底线,一般人都应该扼守这一底线,而领导干部就更应该在生活作风上高标准、严要求。 该市妇联一位副主席告诉笔者,他们十分赞成国税局这一规定,“婚外恋”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般的人都不能容忍。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带头执行婚姻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而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士认为,国税局“作风不检点的领导干部必须引咎辞职”这一规定,符合法规,符合领导干部德才兼备原则。 据国税局局长梁本元介绍,该规定已实行了年余,实施以来,还没有发现一个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出现“婚外恋”现象。他还讲了一个细节,就是现在家属对干部出门在外特别放心了。 (通讯员杨子发 陈裕波 金前进 张代海)(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