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整顿公证不公 取缔假冒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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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1:52 华商网-华商报 | |||||||||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更重要的是对政府各部门有了管制和约束。记者昨日了解到,《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省司法厅不仅要突出抓好对公证员和律师行业的监管,还将加强对机关内部的监督和检查。 按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省司法厅预计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有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3项。其中包括律师执业许可、设立律师
抓好公证和律师队伍建设 “3·25”即开型体彩造假案,对政府的公信力和对公证的公正度产生了非常大的损害。目前,省司法厅已责成西安市司法局对西安市新城区和碑林区公证处进行停业整顿,省司法厅对这两个公证处予以暂缓年检,所有涉案公证员已被吊销执业证。省司法厅从今年起,将进一步加大对公证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全省公证系统开展以公证质量为中心的集中教育整顿,对全省现场监督类公证书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质量检查。 司法行政机关还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检验以及鼓励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直到依法撤销其执业资格。同时,加强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律师业务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取缔假冒律师执业和未经许可乱设法律服务机构的行为。 政府部门应勇于承担责任 省司法厅还将从内部抓起,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划的行政复议必须及时受理,并依法公正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许可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变更。对不按规定条件、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为,不依法履行监督责任,甚至越权审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分清情况,依法追究具体承办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补偿制度,勇于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针对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内的不正之风、玩忽职守等现象,省司法厅专门公布了咨询投诉电话:公证员行业监督投诉电话:029-87293957、律师行业监督投诉电话:029-874412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