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库存陈化粮没入市 疑是外地粮或保管不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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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6:04 新华网 | |||||||||
·致癌陈化粮流入沈阳数十万民工口中· 沈阳市有关部门经调查后认为:沈阳库存陈化粮没流入市场,但不排除有少量外地陈化粮流入沈城和企业自己对粮食保管不当造成粮食变质的可能。 沈阳市政府提醒市民:沈城市场上正规渠道销售的、标有食品生产安全许可“QS”
媒体昨日报道的“陈化粮”事件,引起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于昨晚召开紧急会议,沈阳市副市长李宝权在会上要求:粮食、工商、质监部门要配合各级政府,立即对全市粮食加工企业进行大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严肃处理。沈阳市政府同时提醒市民:沈城市场上正规渠道销售的、标有食品生产安全许可“QS”标志的大米,都可以放心食用。 沈阳市粮食局局长公维伦、市工商局局长程云伟、市质量监督局局长张瀚文在会上先后通报了“陈化粮”事件最新调查结果,初步调查显示:1.沈阳地区目前库存的1.5亿多公斤陈化粮没有流入市场;2.对辽中县佑坨子村38家有生产能力的米粮加工企业挨家进行抽样调查,暂时不能肯定是陈化粮,需要上报省级部门鉴定;3.如果发现企业有加工、出售陈化粮牟取利益的,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决不姑息;4.不排除有少量外地陈化粮流入沈城和企业自己对粮食保管不当造成粮食变质的可能。 质监部门表示,自从今年5月1日起沈阳实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以来,许可制度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达标率显著上升,受到国家农业部的高度肯定。应该说市场上正规渠道销售的粮油,尤其是标有食品生产安全许可“QS”标志的,都是可以放心食用的,并且可以完全满足市场供应,广大消费者不必疑虑。 “虽然目前在检查中没有发现陈化粮”,李宝权说,“但是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职能部门一定要把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摆上日程。”李宝权要求,“陈化粮”事件要继续深入调查,一定要把问题查清楚;粮食、工商、质监部门要配合各级政府,立即对全市粮食加工企业进行大排查;相关部门要加强粮食采购、生产、加工等渠道的管理,对粮食食品加工进行全程监控,绝对不允许外地超标粮源流入沈阳市场;粮食加工等企业也要加强检测设备的应用。 会议最后表示,“陈化粮”事件的调查还在继续进行,有关部门将及时向社会通报调查的最新进展。(记者高望) :什么是陈化粮 沈阳市粮食局局长公维伦解释说,大米一般分为新粮、陈粮和陈化粮三种。当年的大米属于新粮;2001年国家普查粮库时确定的一批变质陈粮为陈化粮,沈阳共有3.5亿公斤,先后通过法定渠道卖了2亿公斤,此后没有再鉴定过陈化粮;除了新粮和陈化粮之外的粮食都是陈粮。 公维伦说,陈化粮的鉴定必须经过国家的权威部门,有严格的标准,不能根据肉眼识别,也不能根据年头确定。陈粮如果保存得好最长可以保持12年不变成陈化粮。 对于市场上出现的有异味、发黄的大米是否属于陈化粮,公维伦解释说,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发现真正意义上可以致癌的陈化粮流通,有异味、发黄的大米可能属于陈粮,但不排除商家存放不当导致变质。(来源:辽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