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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公共卫生事件须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6:51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7月1日电 (记者 刘大江) 从7月1日开始,四川省境内发生的、在规定范围内的公共卫生事件,须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和逐级上报。这是即将实施的《四川省公共卫生事件上报要求(试行)》的主要内容。这份文件还对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最低人数作出了规定。这份文件的实施,将为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监测及快速反应建立“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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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四川省公共卫生事件上报要求(试行)》将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份文件对20种传染病病种以及群体性接种反应和事故、食品卫生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作出详细规定,除了上报时限外,还规定了发现病人及疑似病人1例及以上就必须上报的病种有:鼠疫、霍乱、非典和高致病性禽流感。此外,各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或病人1例及以上必须向省疾控中心上报。四川省对主要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最低上报要求作出规定:1周内在乡镇、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出现有联系的10例及以上的甲肝病例;1周内在同一学校或单位出现5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的病人,或1例及以上死亡;食品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或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食物中毒事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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