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今起实施欧II汽车标准 明年7-1起停售欧I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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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9:20 浙江在线 | |||||||||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宣布,从今天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相当与欧洲2号标准的国家第二阶段轻型车排放标准(简称国2标准)。“国2标准”与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1标准)相比单车污染物排放一氧化碳降低30.4%;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降低55.8%。新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从今天起,所有新定型轻型车必须符合“国2标准”中规定的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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