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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家浜地块疑案调查:164亩土地缘何不翼而飞(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0:39 南方周末

  


  真假土地证

  此时,案件最关键的问题是:两张同一时间、同一文号、不同用地单位《上海市建设用地许可证》,究竟孰真孰假?

  这一答案是徐汇区法院关于沙家浜地块所有执行裁决的依据。

  周亚伦又提供了两份证据,两张土地证存根复印件。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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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清晰看到,龙华的土地证与存根一致。城南也有一张土地证存根,但签发时间是1996年2月29日。

  也就是说,在1996年2月29日徐汇区规划土地局为城南签发了一张1994年4月21日的土地证。

  此外,沙家浜306亩地块属于无偿划拨土地。1996年1月19日上海已出台了国有划拨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通知。

  “两张都是真的。”徐汇区土地规划管理局土地利用科赵小萍副科长说,龙华的土地证是被城南所替换。

  那为什么会在同一时间用同一文号对同一地块向不同单位发放两张土地证?她回答说,“是区政府让改的。”

  她还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的土地证档案。记者注意到,在龙华的土地证下面有手写的几行字,“经区政府协调已同意将此地块调拨给原上海轻工住宅总公司第二分公司、现名上海城南房地产公司,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特此证明。”落款是徐汇区规划土地局,时间是1996年2月14日,并盖有“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土地管理局”的公章。

  “当时土地局谁同意的?”她说是时任局长刘海生,“现在在奉贤区当副区长”。

  周亚伦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法院判决的依据都是未以真面目示人的城南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而面对全国人大调查组质询时,法院改口声称‘未见过此证,所有的判决均是依据那种签字并盖章的龙华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

  轻工二分公司与城南是不是同一个公司?

  周亚伦出示了上海市轻工房地产总公司发来的书面证明,城南与轻工二分公司根本毫无关系,而且“上海轻工房地产总公司从未同意将原上海轻工住宅第二分公司的任何资产、财产(含在建项目)无偿转让给上海城南房地产公司及任何第三人”。

  令人疑惑的是,既然轻工二分公司与城南公司并无关系,徐汇区法院为什么为汇成大开方便之门?而且诸多的徐汇区政府部门也配合颁发红头文件?

  据知情者透露,在完成拍卖后的2002年12月15日,徐汇区政府曾联合土地局、规划局、龙华乡、建委等12家单位专门针对该地块开发进行座谈。最后主要形成三点决定:其一按照1998年487号文免除上海汇成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出让金为零;其二减轻其大市政配套费至95元 / 平方米;其三作为市重大工程动迁项目,提供公益房为政府解决市政建设用地困难。

  虽然全国人大调查组已介入此案,但周亚伦仍然在为一个刚刚听到的消息感到不安:5月28日,徐汇区土地交易中心为华欣家园办理了房屋预售许可证。

  “这是准备突击售给居民,以造成入住的既成事实。假如一旦入住的话,将给解决问题造成极大的困难。”周亚伦无奈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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