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定了 居民用电不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5: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杨富)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同意,我省从昨日起提高四川电网的销售电价,并按国家统一规定,取消已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

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无限下载MP3作K王

  据悉,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调整方案,四川电网直供用户中,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将分别提高4.1分、2分、4分和4.2分钱,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变。新规定对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用电中原执行非普工业电价的改为执行农业生产电价,高等学校学生食堂、澡堂用电由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改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以适当减少这部分用户的电费支出。

  此外,国家决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为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试行差别电价,对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用电,在调整后的工业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