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始实施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第二阶段限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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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6: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记者李萱娜)从7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第二阶段限值(简称国二标准)。此标准相当于欧洲二号标准。“‘国二标准’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在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悉,环保总局已经编制完成相当于欧洲三号标准的国家第三阶段排放限值标准,这
2003年,中国成为汽车的第四大生产国和第三大消费国;与此同时,机动车废气成为了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物。环保总局预测,2005年机动车污染在城市大气污染中的比例将占到79%。 除了飙升的产量,造成污染局面的另一个原因是中国机动车的整体排放性能水平太低。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性能比欧洲落后8年,农用车落后20年。中国于2000年实施了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第一阶段限值(简称“国一标准”),相当于欧洲一号标准。此后三年内,产品由无尾气处理装置车型(桑塔纳1985)升级到有电子喷射的欧洲一号标准车型(桑塔纳2000),跨越了15年。2002年,中国还淘汰了化油器汽车。 和“国一标准”相比,“国二标准”中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30.4%,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55.8%。 北京和上海已分别在2003年1月1日和3月1日提前实施“国二标准”。全国迄今为止共有8953个车型达到“国二标准”,达标车型获得30%的消费税减免。从1日起,“国一标准”车型将停止核准,其制造、销售和进口也将在一年之内完全禁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