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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不认旧账 政府诚信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6:27 天府早报

  省政协“重磅报告”点名点姓地披露尖锐个案,本报邀请专家详细为你解读

  昨(1)日,本报独家刊载的四川省政协第九届第六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民主评议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报告》引起强烈反响。

  《报告》中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太大、司法系统问题和政府诚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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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欠缺等内容,点名点姓地披露出省政协调研期间发现的一些问题比较尖锐的个案。这些个案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也为加强对政府权利的合法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之际,本报邀请有关专家对“重磅报告”中部分内容继续进行解读。

  执法不规范收费之苦

  有的工商、税务机关利用年检设置前置条件,通过中介机构收取咨询费;有的电力部门以“保障供电”相威胁,要求企业参加电力协会,收取会费;政府职能部门与各种学会、协会等挂钩,强行收费等;将盖章、验照、咨询、调解、指导等许多本职工作纳入有偿服务范围。

  广元市质监部门特检科一年开会5次以上,每次收取每企业会务费380多元。

  广元市工商部门对每个民营企业收取了个、私协会会费300—2000元不等、收取消费者协会会费1000元、行业工会会费30元。

  巴中市正华医药有限公司反映,加入当地药监局下属医学会(其主要负责人是药监局领导),要缴纳一次性入会费10000元,以后每年还要缴纳会费2000—4000元不等。

  解读:公共支出不由企业承担

  关键词:有偿服务公共支出

  季书勤(四川省高级法院行政庭审判长):原则上行政许可不应收费,要收费的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让单位或个人明确了解。

  政府部门将本职工作纳入有偿服务范围,这是应该严格禁止的。如果以提供“有偿服务”为前提,为单位或者个人获得行政许可而设置条件,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同理,与财产权有关的,当事人只要主观上认为行政部门行为违法,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部门出现的一些费用摊派问题,按照规定,除去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行政管理支出属于公共支出,不能由企业、个人来承担,不能由被检查人承担费用。

  自由裁量权越权之惑

  不少民企反映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执法随意性大,自由裁量收费的规格数量;部门利益法规化现象明显,中介与执法部门“名脱暗不脱”。有些职能部门还自行扩大行政法规、地方规章和文件的适用范围,增加民企负担。

  眉山一民企一天就接待了4批次检查收费。

  遂宁市北京华联已经按规定交纳了排污费后,遂宁市环保局又电话通知北京华联交纳38万元超标排污费,遭到拒绝后又一下减少为1.5万元。

  省财政厅、物价局、工商管理局去年11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集贸市场管理费征管工作的通知》,将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集贸市场费”的“集贸市场”扩大解释为“沿街、沿路市场”,扩大了征收范围。

  解读:新法出台堵塞利益漏洞

  关键词:执法越权部门利益

  季书勤(四川省高级法院行政庭审判长):执法的裁量度不能超出尺度,否则就是越权。行政管理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允许动不动就搞协商,否则会破坏行政管理的严肃性。

  行政管理的收费都有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明确的、公开的。如果行政部门拒绝出示标准,单位或个人有权拒绝交费。同时,要实施不利处分也应当提前告知。

  部门利益法规化曾是一个大家争执的问题。以前行政审批过多过滥,不透明,现在提倡行政权受控,将利益均衡化,同时立法上尽量集中到中央。《行政许可法》的出台能够堵住部分因追求部门利益而出现的漏洞。

  公安司法系统不公之痛

  案件审理经过几级法院多次改判,导致案件久拖不决,如同“翻烧饼”;公安部门仍然存在滥用执法权的现象;法院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南充市顺庆区民营企业家周文涉嫌伪造企业公章进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逮捕,收取保证金后对周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决定解除其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10000元,但至今未退还保证金以及扣押的30多万元的现金和营业房。

  四川中联房产开发公司反映,该公司在雅安被起诉,公司账务迅速被查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存在当庭传达、当庭审理等程序违法,公司的经营活动基本停滞,损失严重。

  解读:司法部门也需要受监督

  关键词:司法监督权力限制

  伍长康(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案件审理的“翻烧饼”现象实际上是一个审限问题。法院明确规定了审限,但是却没有规定超过审限如何处理。即使有处理,也大多是法院内部规定。这种机制的不透明导致了法律诉讼的不便。

  法官在审判中程序违法,当事人可提出并申请撤销。法官在审理中应当消极审理,处于中立地位,不能无限扩大司法权。对公安部门滥用执法权的,实际上诉讼法可以对其行为进行监督。

  政府诚信违诺之伤

  政府机关政策缺乏连续性,缺乏诚信,“新官不认旧账”,比如,因城市规划的改变,导致一些民企原来已征用的土地必须按新规划进行补偿才能动工。政府在引资时盲目许诺、违规优惠、短期行为等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使民企发展受阻。

  泸州向阳企业集团因市政府主要领导变动,导致开发项目向阳花园流产,且征地款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政府违背承诺,综合市场、竹木专门市场建设规划不合理、重复建设,且长期对非法无证木料市场打击不力,损害了外商的利益和投资积极性。

  解读:让权力的限制成为习惯

  关键词:诚信观念责任追究

  王雪锋(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政府部门之所以重复出现“缺信”现象,主要是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位置没有摆正,一直按照“官大于民”来操作。政府诚信不足还在于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冲突,有时候会为一些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从而牺牲诚信。实际上,注重潜在利益才能真正达到“双赢”的效果。

  政府承诺不能兑现属于违约行为,可从法律、行政手段上追究责任。《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将逐步改变政府观念,当权力的限制成为一种观念性的习惯时,政府的诚信体系才算真正建立起来了。

  扯个回响

  评议问题得以整改

  评议组关于《规范工商管理系统集贸市场管理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责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专题研究。省物价局与省财政厅于5月24日联合下发了《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工商部门集贸市场管理费收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费[2004]103号),及时纠正了错误解释。省工商局亦于5月26日下发了《关于规范集贸市场管理费征收范围的补充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依法行政。

  关于华蓥市某企业反映的政府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广安市政府为此成立了清理建设领域工程欠款领导小组,目前正在积极解决中,力争2006年将政府工程欠款兑付完毕。

  关于资阳市雁江区政府拖欠某企业150万元工程款问题,资阳市政府和市建设局承诺将加紧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偿还。 早报记者代琦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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