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问责”遭遇追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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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6: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关于2003年的审计报告再次掀起了猛烈的风暴。这情形极易让人联想到去年的6月25日,同样是“铁面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那是第一次“审计风暴”的产生。 公众关注“审计风暴”背后的问责
今年的威力更甚于往年。一张列满了从中央预算管理、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税收征管、专项资金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效益,到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原国家电力公司巨额经济责任等问题的“审计清单”让人触目惊心。 在公众舆论中,审计报告实际只是山上推下的第一块滚石,但它威力强大,不断地击打,推动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石头滚下———随着媒体调查的介入,对更加具体的案例的描述继续在加深审计报告公布后带来的那种震撼感。 在最初的震惊过后,对“审计风暴”的关注越来越集中到问责的层面。问题披露出来后该如何处理?这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 人大常委对问责情况几乎一无所知 6月24日,100多名全国人大常委呼吁腐败问题要有下文,从这条被广为转载的新闻中却可以看到,他们对于去年国家审计报告的处理情况几乎一无所知。比如李梅芳委员直言困惑,“去年审计了国家林业局挪用和贪污3300多万,后来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也不知道,这次又查出来国家林业局下面的单位用更恶劣的手段,变更项目来骗取钱。像这样的部门、这样的系统屡查屡犯,查出来的结果怎样?” 但问责却不是审计部门的权限。据审计署的一位官员说,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一般都会得到落实。在审计意见下达后,按规定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在90日之内反馈资金结果。像纠查、处罚、罚款之类的问题都会落实;涉及到人的问题,进入司法程序后,他们往往能得到立案的通知,具体的处理结果审计部门没办法干涉。 地方性要案多得到有效处理 记者对去年审计报告涉及的一些大案要案的处理状况进行了追踪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案件已经得到有效处理。 比如去年颇为引人注目的案件之一: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原总经理等人,于1994年10月和1995年2月,违规为北京和山东两家公司办理进口货物信用证担保,还 擅自动用巨额资金投资或出借给香港和北京的有关公司,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直接责任人曾7年没有被追究责任。去年审计报告公布后国务院责成公安部立案查处。目前此案的直接责任人、中电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巫某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 如涉及金融机构的案件,去年的报告提到,对建设银行及其20个分行200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查出隐瞒收入、盈亏不实、私设“小金库”、违规放贷、高息揽存和违规拆借等问题,建设银行收到审计署的审计意见后,迅速查处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已处理474名责任人。 在去年的审计报告还提到,湖北省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某副局长与他人相互勾结,在界牌河段长江干堤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中,采取捏造项目、签订虚假合同、伪造验收资料等手段,涉嫌骗取私分国债资金206万元。此案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目前有6名犯罪嫌疑人被拘捕、判刑,其中某副局长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中央部门:问责的“背风坡”? 但是,尽管多方努力,记者却很难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对自身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事实上,在每一轮的审计风暴中,这方面的信息都分外引人注意,而出现问题的部门也格外讳莫如深。在此次审计署报告中,又一批部门和机构上了“审计名单”,它们包括: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盖住宅楼的国家体育总局;编造、变造“林业治沙项目”贷款合同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以及违规使用预算资金的国防科工委。 此次审计报告中透露出来的一些大案要案已经开始了问责的过程,关于一些问题的处理情况不断见诸报端。如报告中提到的,投资22.79亿元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河南省煤气化工程;采取各种手段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长江堤防隐蔽工程等,涉嫌犯罪的人员正在进一步的调查落实中。遗憾的是,这些信息中依然不包括国家有关部委的处理情况。究竟谁将为这些问题负责,公众依然不得而知。据南方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