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摩转汽”7月11日起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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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8:2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董巍 通讯员 周凯 顾国弟) 昨天,记者从车管部门获悉,本市第四次“摩转汽”办理工作将从7月11日开始。此次对参与转换的“摩牌”条件更加放宽外,还规定,转换的摩托车必须先办理报废手续。 据悉,7月11日起,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沪A、沪B号牌两轮摩托车可参与此次转换工
第四次“摩转汽”登记办理日期为,2004年7月11日至7月20日(周六、周日照常办公),每天8:30—17:00。地点是,中山北一路1101号10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