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构建“4+1”法治政府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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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8:29 新京报 | |||||||||
欲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政府机制 据新华社电今后,重庆的单位和部门在处罚市民时,如果出具的红头文件没有审查登记编号,市民就可以投诉;市民需要了解政府公共信息时,可以到相关部门免费查阅,如果遭到冷眼或拒绝,也可以投诉……7月1日起,《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
“4+1”模式实施以后,20类政务信息将免费向公众开放,重庆市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都将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一把手”18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实行问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将组织听证,对掌握审批大权但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重庆市政府最近首次提出打造“4+1”法治政府模式,是要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政府机制。“4+1”模式涉及农村土地安置方式、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事项的听证、政务信息公开、打造责任政府的权责规定等多方面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