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采购办法将改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8:44 胶东在线 | |||||||||
从明年起,改为集中统一采购与部门集中采购相结合 大众日报济南讯(记 者 朱剑平 通讯员 杨学良 报道)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从明年起,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的工作机制,改变目前由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单一集中采购的模式,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规定从明年起,财政对各部门的政府采购结余不再分成,以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据了解,由于多种原因,近年来省级政府采购预算规模逐年下降,2004年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只有2.28亿元,与实际采购执行额和《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差距很大。 为尽量使采购预算额贴近实际,省财政厅决定从2005年起改革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办法:改变目前由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单一集中采购的模式,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方式。《省级集中采购目录》按两种采购方式直接分为“通用品目”和“专用品目”两部分。 为使实际采购计划与采购预算结合更紧密,2005年起,政府采购预算适当“粗化”,只编列到“货物、工程、服务”类下的大项,不再细化到具体品目。政府采购计划侧重于具体执行和实施,重点为具体品目、采购方式、时间,根据实际适当“细化”。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