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方药店面对一剂“苦药” 药商面对新规另辟蹊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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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8:48 新华网 | |||||||||
从7月1日开始,天津市所有零售药店开始执行国家新规定,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各种抗生素。但记者在7月1日的采访中发现,目前仍有个别药店违规操作,而大多数按规定执行的药店也普遍对处方的鉴别和来源存有顾虑。为了保证生存,不少药店开始寻找新的经营方式,用中成药替代抗菌药、药店诊所合作成为一些商家的选择。 记者直击
执行新规药店难受 记者7月1日发现,很多药店虽然按照要求开始凭处方销售抗生素,但仍存在很多顾虑。记者在一家药店就听到“牢骚”:“现在我们按照规定对买抗生素的人把关,可怎么对处方把关呢?按规定,处方必须有执业医师的签名和医疗机构的外购章才有效,可医院是绝对不会放患者到院外买药的,所以盖章根本不可能。只有医生签名的处方我们是收还是不收呢?再有,要是以后患者拿来的处方都没有医院盖章,他们随便找张空白处方写上药名就来买药,我们怎么鉴别呢?” 经过“平价风”、“零利润”的冲击,一些中小药店的生意越来越难做,抗生素成了店内主要的收入来源,其销售比例达到了30%以上。对于“凭处方销售”的规定,众商家无奈地表示,目前处方外流基本已被医院截断,零售药店只能抓些“漏网之鱼”,各家药店真正收到的从医院流出来的处方少得可怜。(来源:每日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