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惊现离婚“枪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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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9:03 哈尔滨日报 | |||||||||
天津消息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取消了离婚登记需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的规定,人们对它简捷方便的办理方式赞不绝口,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连日来,天津市婚姻登记部门发现,个别当事人出于各种想法,竟找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离婚“枪手”悄然出现。 日前,一对40多岁的夫妻来到婚姻登记处要求办理离婚登记,但工作人员发现男方总是不敢与工作人员目光接触,在对照相关证件时,工作人员发现男方照片和本人相貌有些不
天津市法律界人士表示,一般冒名顶替的情况被发现后,除了拒绝为其办理登记外,还没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但是,如果是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找人顶替办理的结婚或离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