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老板“发文”否定工伤认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9:13 重庆商报 | |||||||||
受伤矿工被迫停药25天 渝北区麻柳沱镇红园村农民陈邦明在该镇邓家沟煤矿挖煤时,顶板轰然塌下,土石重重砸在陈的身上,将其埋住,陈当即身受重伤。该区劳动局事后认定陈为工伤,但矿老板却“发文”否定了劳动局的认定,并拒绝支付医药费。
事故是4月20日中午发生的,被掩埋的陈邦明掏开嘴上的泥土,高声呼救。工友将他从土石堆中刨出,送往渝北区人民医院抢救。医院鉴定:陈颈六椎体粉碎性骨折、四肢瘫痪、胸外伤少量胸腔积液、肺挫伤、左肩胛骨骨折。医生说他已经终身残废。 陈邦明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家有年过7旬的老父老母、双目失明的妻子徐小琴,还有个两岁的儿子,全靠他挖煤维生。他家人找到渝北区劳动局。劳动局很快作出认定:陈邦明的受伤性质属于因工受伤。 但煤厂却很快出台一份题为“渝北麻矿字第2号”的《事故处理决定书》予以否定。《决定书》中说: 陈邦明: 你于2004年4月20日在我矿上班,经该矿调查了解相关当事人,因你违章操作,故我矿认为该事故责任于你,不属工伤。 陈父母多次找到舒老板索要医药费和生活费。“舒老板,只要你把我儿医得能坐轮椅就行了,你行行好吧。”舒以非工伤为由,将他们拒之门外。陈父请来律师,拿着劳动局的工伤认定书,索要医药费和生活费,舒付一万余元后,坚称陈不是工伤,从此没有再给一分钱,陈被迫在25天前停药至今。 “药停了,我们只有绝望我爱我的丈夫,”双目失明的陈妻徐小琴经数小时辗转来到本报投诉,禁不住抱头痛哭。(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