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打官司一律免收诉讼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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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09:17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济南 7月1日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 肖扬是在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强调,全国基层法院要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经济确有困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诉讼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的决定程序,防止暗箱操作,确保诉讼费依法减免。
记者在会议上还见到一份最高法院向与会的全国各高级法院院长印发的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久后,最高法院将完善并出台这个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