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驳斥美方污蔑 中国法律足以保证采供血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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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0:02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2日消息:国际著名血液专家、台湾慈济骨髓捐献中心主任、浙江省血液中心顾问李政道博士今天给记者发来传真,严词驳斥美国《纽约客》杂志发表的“中国的血液是不安全的”观点,认为这种说法不真实。
李政道博士认为,在过去的旧社会里确有过Hesler先生所说的情景,但Hesler或许不知道,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后,他的说法不但陈旧过时,不真实,甚至是再也不复存在的史实了。 李政道先生在给记者的信中说,多年来,国内所有的采供血机构都是遵照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制定的《血站管理办法》、《血站基本标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来执行安全采供血的。法律规定采集来的每袋血必须严格进行初检、复检,并规定使用两种不同试剂和不同检测者,检测抗HIV、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血色素和谷丙转氨酶等指标,必须待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并提供临床输用。检查使用的所有试剂,均需通过国家药品技术监督管理局批准及通过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批准鉴定。 今年“世界献血日”(6月14日)专程赴北京为中华骨髓库第三期管理干部培训班讲学的李政道博士对中国目前的献血情况十分了解。他在给本报记者的信中说,目前中国95%以上的采供血者是来自于无偿献血,只有少数单采特殊成分会酌情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血价是全国统一价格,一个单位(200CC)的血国家指导价为人民币183元(22美元),允许弹性适度地加减当地生活指数差价,但加价最高不得超过国家指导价的20%。 李政道博士表示,无可否认,从前我们也会因为向有偿献血员采血、重复使用采血器材而发生过引人注目的HIV意外事故。但值得欣慰的是,随着“所有采血器材只能一次性使用”的严格规定和使用过的器材报废时的严密监管制度的建立,诸如此类的不幸事件可以说已完全不可能有机会发生。何况向这些献血员采集来的血浆纯属原料血浆,仅作血液制品的制备用,并非给临床病人输用。Hesler先生文中所指的“今日中国的病人仍然输用不安全的血液”,实在与当前中国才供血的实情不符。 李政道先生最后表示,中国卫生部制定有一套完整严谨的法律、法规、办法、标准和规范,已完全与世界一流的国家接轨。当今中国全面实行的无偿献血、大力度地推广成分用血和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检查标准化》(国家标准GB18467—2001)的落实,相信足以保证中国采供血管理机制的至臻完善,确保中国人民的身心健康。 李政道博士从1971年开始一直从事血液免疫遗传学方面的研究工作,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他以渊博的知识,高度的爱国热情和一定的国际影响被聘为中国红十字总会名誉理事,中国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领导小组顾问、浙江省血液中心顾问等,对中国采供血的情况十分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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