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参加行风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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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3:17 新民晚报 | |||||||||
法院不参加行风评议 北京青年报法院以后将再也不用为参加行风评议发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发布《关于法院、检察院不参与各地行风评议活动的通知》。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此举将有效地维护法律权威形象,保障司法公正。
据介绍,多年以来,很多地方的纠风办一直把法院与工商、税务、医院等行政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一起列入参加行风评议的范围。这实际上是混淆了法院与普通行政执法部门的区别,把法院视为隶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事实上,根据我国《宪法》,法院、检察院与政府拥有平等的地位;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 不参加行风评议是否意味着法院工作不受外部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法院不参加行风评议,是因为这种监督形式背离了法院工作的性质和职能。其实社会各界有很多方式和渠道来监督法院工作,比如:人大代表和媒体舆论都可以对法院工作提意见和建议。法院系统也一直都在努力健全内外监督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