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救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3:3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记者王业丰)北京市从7月1日起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救助。分类救助对有劳动能力人员实施鼓励其实现就业的积极救助政策,使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改善生活困难状况。 据了解,北京市现有低保对象当中,有71700人属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他们如能积极就业,一方面可获得劳动收入和享受低保就业奖励政策;另一方面还可
北京市城市低保制度自1996年7月1日建立和实施以来,稳步推进,不断发展。截至今年5月底,北京市共有7.4万户、16.2万多城市低收入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金月支出3150.77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