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从7月开始实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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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5:0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网7月2日讯(通讯员 孙传强) 蓬莱市从7月开始,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蓬莱市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也在迅速增加,日产生活垃圾120余吨。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蓬莱市政府投资新建了垃圾填埋场和垃圾中转站。按照国家有关“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的
根据“意见”要求,蓬莱市将向市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标准是,城市居民、暂住人员每人每月应缴纳垃圾处理费1元(村改居的居民每人每月0.5元),由个人负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在职人数每人每月2元,由单位负担;中小学校、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及社会优抚对象,免征垃圾处理费。各单位自行清运生活垃圾的,运抵5公里外的垃圾中转站转运,每吨缴纳90元,直接运抵15公里外的垃圾填埋场的,每吨缴纳60元。也可委托环卫部门代为清运,标准由双方议定。 垃圾收费将以环卫部门专业征收与委托代收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委托代收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委托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实施。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蓬莱市广播电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