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12”交通事故两名肇事司机被依法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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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15:57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7月2日电(记者朱立毅)造成23人死亡,10人受伤的浙江“5·12”特大交通事故中的两名司机,日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月12日下午2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驾驶浙FE2882号桑塔纳轿车从上海驶往桐乡,行至乍嘉苏高速公路34KM+900M时,违章变更车道,引发由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的浙A74502号大客车碰撞护栏后,翻下落差达7.6米的互通桥,坠落在桥下的泥地上。事故共造成大客
经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调查认定:杨某违章变更车道、陈某违反低速安全行车的规定,对此特大交通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案件发生后,嘉兴市秀城区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介入侦查,掌握案情。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批捕后,检察院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于近日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杨某和陈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