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淮河救灾款被瓜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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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6:37 深圳商报 | |||||||||
截留挪用中央资金成习惯 亿元淮河救灾款被瓜分 【据新华社合肥7月2日电】(记者邬焕庆周立民)2003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安徽淮河流域发生自1954年以来最大的洪水。
洪水刚刚退去,2003年7月起,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关爱的中央救灾资金就源源不断地下拨到灾区,至2004年2月,中央下达的救灾补助资金、蓄滞洪补偿资金以及建房补助资金等救灾资金总额超过23亿元。 然而,饱含爱民之心的中央救灾款,在一群贪婪“蛀虫”眼里却成了“唐僧肉”,随着中央资金的下拨,他们也开始了饕餮大餐…… 虚报骗钱饱私囊 在2003年的特大洪水中,安徽淮河流域的一些乡镇作为蓄洪区遭受了巨大损失,在灾后的重建中,中央的救灾资金很大一块就是用于这些蓄滞洪区的补偿,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中央共下达蓄滞洪区补偿资金4.1亿元。 这批本来用于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的宝贵资金,却被一些乡、村以虚报、重报损失的方法截取、私留。 记者7月1日赶到阜南县曹集镇镇政府的时候,镇里的主要干部全部到县里开“七一”表彰会去了,一间挂着“曹集镇蓄洪区运用补偿办公室”牌子的办公室的门紧闭着。而就是在这间不起眼的办公室里,原镇“补偿办”主任兼镇财政所所长张后起,采取虚报水毁杨树250亩的手法,从国家补偿资金中骗取约10万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据初步统计,阜南县有关乡镇采取虚报、重报水毁损失方式,共骗取国家补偿款94万多元,其中曹集镇就占了72万多元。曹集镇成为贪墨国家蓄滞洪补偿资金的“标本镇”。 拖欠挪用挥霍救命钱 洪水肆虐,受灾群众的吃、住成为最大问题。为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中央紧急下达安徽省救灾补助资金5.5亿元,用于群众生活补助以及购买救灾口粮、种子等。 但就是这么重要的救命钱,也被一些地方政府盯上,不仅拖欠迟发、无端挪用,甚至任意地挥霍。 2003年9月,蚌埠市财政局挪用专门用于购买灾民口粮的资金100万元,用于某县的试点建房补助经费。而在这个市的怀远县,救灾资金更是沦入了一个拖欠、挥霍、挪用的“黑洞”: 至2004年2月,怀远县尚有灾民困难补助费30万元拖欠未及时给付,2004年1月收到的一笔4万元的救灾款一直拖着没有发放; 2003年10月,怀远县孝仪乡将一笔3万元的救灾麦种款挪用,用于乡政府开支。 建房补助资金使用显漏洞 200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安徽省移民迁建投资计划13.5亿元,已经到位的有8亿元。 这么一笔涉及数十万灾民安居、需要精心周到安排使用的国家资金,在一些地方政府眼里不仅有利可图,而且可以随意处置。 2004年初,怀远县农行东庙营业所居然私自将400万元的移民建房资金转为3个月的定期存款,妄图窃取一笔数目可观的利息!不仅如此,从向国家申报移民迁建户数开始,一些地方就有意多报、滥报,仅阜南县、怀远县以及六安市的霍邱县就向国家多申报5103户,其中霍邱县高达2742户、相应多向国家申报补助资金4600多万元。少数人对国家资金的觊觎程度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漏洞可见一斑。 “砍头钱”为何成“唐僧肉”? 记者在淮河洪区几个县采访时,不止一次听到干部群众这样的论调:“救灾款是高压线、‘砍头钱’,谁敢动谁就是自寻死路!” 但是,沿路发现的一些肆无忌惮的贪墨、挪用、克扣救灾专项资金的行为,不由又让记者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在面对众所周知的“砍头钱”时,毫不畏惧地伸手把它当成“唐僧肉”呢? “制度在那摆着大家都知道,但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干部的侥幸心理以及国家对救灾资金的审计、核查还存有漏洞,促使这些人产生了‘勇气’并‘前仆后继’。实际上,不光是救灾资金,只要是国家的拨款,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和干部几乎产生了狠捞一把的‘条件反射’,截留、挪用中央资金几乎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的做法和习惯。”霍邱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对记者说。 作者:记者邬焕庆 周立民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