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电力市场运行六大区域设监管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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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6:3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据国家电监会网站消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等6个区域电力监管局(简称电监局),并向有关城市派驻监管专员办公室。 区域电监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电监会授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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