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披露日期排定 金融街、宝丽华率先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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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8:44 新华网 | |||||||||
沪深证券交易所近日分别发布通知,部署了今年半年报披露工作的重点,排定了各家上市公司的披露日期。深市金融街、宝丽华两家公司将于7月13日率先披露半年度报告。沪市黑龙股份、银鸽投资、南钢股份等四家公司的半年报也将在7月15日露脸。 与以往半年报相比,沪深证交所对今年半年报相关的信息披露有了一些新规定。如上市公司业绩预警有了最后的限定。上市公司在2004年半年度结束后发现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对于刚刚设立的中小企业板,深交所首次发布了《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与主板相比,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在半年报的内容披露上于几个方面更加体现了监管的严格:首先,如果上市公司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披露时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深交所提出书面申请,而主板则限定在三天前提出。另外,一旦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2004年8月31日)披露半年报的,应当公布延期披露的原因及最后期限,而主板并未就这一事项做出规定。(记者敖晓波)(来源:京华时报) | |||||||||